看病最怕没钱,但对于浙江省的居民来说,“没钱看病”已经逐渐成为历史,而逐年提高的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立体化的医保体系也让看病越来越实惠越来越便捷。
记者从浙江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浙江省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基本医保补助将达人均400元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提高到40元。此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医保卡“一卡通”、城乡居民“均等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等众多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形成了覆盖全省居民的立体式医疗保障网络。
6年补助600亿,今年人均补助提高到400元以上
据了解,浙江省持续多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初步统计,2009年—2014年,浙江省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总额将超600亿元。
而2015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最低补助标准将提高到人均400元以上,相比2014年的人均330元提高了70元。其中,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补助提高幅度更大。浙江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同志介绍,省财政对全省不同类别地区按照两类六档分类分档办法给予补助,2015年的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是255元、231元、204元、154元、103元和54元,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42元、38元、34元、25元、17元、8元。这意味着欠发达地区将会在百姓看病方面得到更多的扶持。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障补助的增长水平远远高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水平。”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同志说,如今浙江已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覆盖。
看病更实惠,立体式全民基本医疗保障成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了覆盖全省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络。
“实现了所有人群的基本覆盖。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人员有5069万人,参保率达95%。”浙江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同志说,三大医疗保障分别覆盖了职工、无业城镇居民(老人、孩子、失业者)和农村居民。
此外,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的投入也使整个医疗保障网络更加立体,从病前预防到基本医疗到急重症救助,各保障形式紧密衔接,让居民切实享受到改革的实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
2003年,浙江省在全国首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至今已形成了全部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
“12年来,共有5.7亿人次受益,累计报销医药费685亿元。2014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有2586万人,参合率达到97.7%。”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相关同志介绍,新农合成为全省3000多万农民最受欢迎的惠民工程之一,先后八次被列为浙江省“十大民生实事”。
新农合带来的最直观的改变是:改变了原本农村常见的“小病拖、大病扛”现象,农民医疗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大幅提高。基层处相关同志告诉记者,“新农合住院最高可补偿75%左右,使得农村地区因经济困难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从2008年的62.4%下降到2013年的33.9%,降低了28.5个百分点。”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和医保卡“一卡通”的举措,解决了参保农民异地就医“报销跑腿”和“费用垫支”的问题。
如今,浙江省更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消除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身份带来的医保待遇差距。“新农合打造了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网络,而今则要让这张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对接,让农村和城镇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医保待遇。”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同志说,2014年全省大部分地市已完成了“两网”的对接,真正实现全省范围的“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